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1.申请人请到湘潭大学研究生处主页(http://218.75.242.251:8027)查阅《湘潭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下载《湘潭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并于2010年9月3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二份寄(或送)湘潭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复试形式:面试与笔试相结合进行。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湘潭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大学英语4级听力,二、接收专业
我校在2011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助研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我校对接收的校外推荐免试生给予全额奖学金、并优先提供助研岗位。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后并由各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别欢迎理科、工科专业的推免生。
五、新型的研究生奖助制度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寄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
2.《湘潭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411105)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湘潭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大学英语4级听力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网址为yz.chsi.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