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2)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学术类加分累加达到4分;②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⑤取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⑥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10万字的学术著作。申请人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由学校专家组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排名(包括对比本学院同专业可获推免资格最低排名和申请人实际排名)、学校名额和申请人特殊学术专长考察认定,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获得推免资格。9月20日(星期一)前,申请人直接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期:3天。
四级考试(总分达到425分);⑦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⑧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对应。(注1:理工类毕业生均可申请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任意专业。注2:理工类毕业生均可申请任意学院专业学位。)
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_大学英语4级听力,大学英语4级听力申请材料:《电子科技大学本(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3,www.yanzhao.uestc.edu.cn“资料下载”,下同)、《电子科技大学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获奖及成果证明复印件、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或证明。申请提交后不予更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流程:(1)本校毕业生:9月10日(星期五)前,各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1)计算并公示本学院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公示期:3天。各学院根据申请类别、学院、专业按综合测评排名依次推荐。9月13日(星期一)学院将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研招办。9月20日(星期一)前,学生向接收学院研究生科提出书面申请。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只向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推荐,推荐意见统一为:“同意该生申请,是否获得推免资格根据本文件第三条第3款执行,该生所在专业共有直读外校名额××名,该生综合测评排名第××名。我校直读外校推免生(占本校名额)均为学术型。”(2)外校毕业生:10月15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