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记忆之税法2要重点记忆的知识:外商企业所得税 内容来自dedecms
1、纳税人: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合作企业属于法人组织的,就作为一个纳税单位纳税,不是独立法人的,可以合并纳税,也可以分别纳税;
对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实行税源控制,以外国公司、企业为纳税人,预提所得税(10%)/法人居民纳税人的界定上,采用注册地和总机构所在地双重标准
2、收入的确定
1)境外咨询企业向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全部在境外进行的,不征税
2)境外企业单独与客户签定合同,收入全部在境内,全部交税;部分在境内,境内占60%,境外企业派人参与咨询业务,境内收入不低于50%
3)企业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收入;
4)特殊收入:中外合作分成方式:按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参照当时市场价(分得产品即为取得收入)
外国企业开采石油分得原油时: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分得原油即为取得收入)
外商购买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转让收益交税/股票转让净收益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企业发行股票,发行价高于股票面值的部分为股东收益,不交税,清算时也不交税//集团重组转让给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计入所得额(内资还应补税)//外国企业转让非设在境内机构、场所所持有的B股和海外股取得的净收益:暂免所得税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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