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生来华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 来华学习期限为6个月及6个月以内者:1000元(人民币) 来华学习期限为1学年及1学年以上者:1500元(人民币) 5、门诊医疗费:是指学生在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就医的日常门诊费用。学生就诊后需按学校有关规定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6、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是指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7、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新生入学时由入境口岸至学校所在城市或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在校生从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生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的一次性火车硬座(卧)车票。途中伙食费用及行李超重费用自理。 小语种-qnxx.cn 小语种学习网 8、国际旅费:自理。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责任编辑:admin) |